关于开展我院“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点击量:   发布时间: 2016-11-25

学院领导、各系主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45号)精神,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推动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良性互动发展,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举办我院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改变未来 创业成就梦想

二、大赛时间

2016年12月10日—15日

三、参赛对象

我院所有在籍的全日制本、硕学生。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选题主要围绕“如何经营我院实习实训餐厅”展开。

2.“创业计划竞赛”以项目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面向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在职研究生),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PPT等。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以电子版方式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834120524@qq.com),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并将文件夹命名为“创业计划竞赛+项目名称”。项目展示介绍须制作PPT格式,不用上交电子版,须在复赛答辩环节展示。

五、大赛程序

1.申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16年12月5日)

2016年12月5日前,各创业团队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打印装订一份交到学院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装订要求:申报表放在最上面,其次是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材料等(一律使用A4纸打印)。

注意:项目计划书的格式要符合《旅游学院“创青春”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策划书申报要求》。

2.初评阶段(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按照类别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若干团队进入复赛。复赛名单将于2016年12月12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一天,无异议后确定进入复赛项目。

3.复赛答辩阶段(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

组委会将组织由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复赛的项目按类别进行答辩评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评分排名前6名的团队公示无异议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4.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12月18日)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 对获奖团队以及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按照类别分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以团队形式),组委会将为获奖团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另外,一等奖可作为毕业论文;二等奖与三等奖可作为学年论文;其他经评委评审后可作为平时成绩。获奖指导教师可为其增加工作量。

2.获奖团队在申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申请学校提供的创业扶持资金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权。

六、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竞赛办公室将接收实名质疑,由组织委员会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各参赛团队要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项目申报,不得侵犯他人或相关企事业机构的合法权益。

七、工作要求

学院各系主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组织本系的创新创业团队参赛,重点挖掘和动员有实力的团队参赛。做好相关参赛团队的指导工作,并为其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八、举办单位及领导机构

1. 大赛由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主办,办公室、团总支、学工办、各系承办,院学生会协办。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大赛顺利举办。

2.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长安、田阳荣

副组长:王猛、那日苏、苏龙高娃、包永宏、潘雅燕

联系人:初梦

联系电话:15754875733

电子邮箱:834120524@qq.com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初梦老师为竞赛办公室主任。

表格下载处

附件1:我院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temp_16112516279599.doc

附件2:我院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承诺书

temp_16112516272348.doc

附件3:我院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temp_16112516286451.doc

附件4:我院首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评审标准及评分表

temp_16112516288445.doc

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