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单位)与内蒙古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实习合作协议
甲方(实习单位):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乙方(实习学生):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丙方(学校名称): 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联系电话: 0471-7395223
实习负责人:周海波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在甲方跟岗实习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三方关系 乙方系丙方学生,现已完成校内教育教学任务。从签订本协议始,乙方在甲方进行顶岗实习。
第二条实习时间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提供足够的实习场地,相关设施、设备,结合生产实际安排好乙方的实习,所安排的工作有利于乙方专业技能提升,且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实习待遇
1.甲方根据企业的营运为乙方排班(团),乙方每周实习 (天或团),每天实习 小时(个别岗位执行综合工时制度)。如有因工作需要超时,超出时间将给予补休或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补贴。
2.甲方向乙方支付实习津贴的形式和标准为: 。根据乙方的实际实习出勤记录及甲方考勤、工资等的相关制度按月足额准时发放给乙方本人。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甲方代扣代缴。
3.甲方为乙方提供 (免费或自理)住宿 (一日三餐或随团工作餐)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于员工用餐及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若有违反甲方通知丙方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4.实习期前、后 (甲方负责统一组织车辆或学生自行)往、返实习地与学校,丙方派专职实习指导教师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人身意外险。乙方在实习期间由于实习活动出现的意外事故,按该保险规定办理。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或保险不予理赔部分,除可直接归责于甲方的情形下,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配合丙方教学目标和要求,合理调配学生上岗时间,保证乙方能够按照学校规定参加课程辅导及学业考试。有义务对乙方实习的指导、管理提供方便,负责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信息,并对乙方实习指导教师到本单位的指导情况进行考核。
2.做好乙方的管理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乙方实习工作,根据需要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岗位技能指导。
3.对乙方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卫士、疾病等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保护用品。
4.乙方在实习期间,有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实习协议,并经与丙方协商后将其退回学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岗实习鉴定,对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有意愿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予以留用。
5.实习期间,乙方发生任何意外伤害,甲方按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协议规定处理,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如甲方、丙方均无过错,则甲方、丙方不承担任何其它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实习期间,如乙方无故旷工超过两天或出现其他违反实习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对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实践学习和劳动保护的权利,在实习期间如发生人身伤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但乙方在顶岗实习期间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私自外出或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责任由本人负责。
2.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的岗位,不得擅自调换。如果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若甲方不能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乙方有权报告学校,经学校批准后终止在甲方的实习。
3.乙方在实习期间要认真学习,加强实践锻炼,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并努力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全面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在顶岗实习的实践中努力完成专业技能的学习任务。
4.在实习期间,遵守甲方的有关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行为准则、保密制度及其它甲方要求乙方遵守的公司规定。实习期间任何外出活动须向甲方实习指导负责人请假,如遇紧急情况要同时通知甲丙双方。
5.遵守学校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6.实习期间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7.乙方实习期间,如因乙方故意行为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丙方应负责配合甲方等部门对乙方的追责。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需求,做好乙方顶岗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工作,协助甲方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检查、协调、考核工作。
2.定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到甲方了解乙方实习的工作情况,加强与甲方实习指导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协助甲方做好乙方的思想教育和稳定工作,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突发事件及其它安全事故。
4.对乙方顶岗实习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顺利完成跟岗实习任务。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有义务给予甲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协助甲方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工作,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优秀学生到甲方顶岗实习或就业。
6.乙方在实习期间,因非甲方原因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丙方应负责配合甲方等部门对乙方的追责。
第八条实习考核方法
丙方将根据实习考勤及完成的专业系布置的顶岗实习任务书的各项内容确定顶岗实习成绩,作为本专业实践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他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丙双方均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及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实习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者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重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通知丙方,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实习津贴,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2.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丙双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