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年第41号令)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5〕103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旅游管理专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不接收学校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第二条 依照“自由转出,审核转入”的原则,本专业2018级、2019级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跨院转专业或本院内转专业。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
第三条申请转入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对本专业兴趣浓厚且愿意投身旅游业的建设与发展;
2. 为保证转专业学生能够按时毕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原专业的学习任务,且无不及格科目;
3. 无违规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第四条转专业工作程序
1. 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学生在按照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填写并提交《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需经所在学院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
2. 申请转入本专业的学生需向旅游学院提交学习成绩单及其他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旅游学院将进行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入本专业。
4. 如接收人数能够满足申请人数时,则全部予以接收;反之,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选拨考试,择优录取。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重点为旅游学基础知识。
5. 本年度旅游管理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为10人。
第五条其他相关规定
1. 依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74号)的有关规定,不接受理工科学生和艺术类学生;不接受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学生)。
2. 在学院内部转专业的,一般编入同一年级;跨学院转专业的,编入下一年级。若编入同一年级,凡一年级未修读的相关专业必修课程和内容,需在第二学年补修。
3. 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四、六级外语考试者优先;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学生优先。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系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