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分党校第四期党课培训考核标准
作者: 点击量: 发布时间: 2010-11-24
旅游学院党课培训班考核规定
党课培训是要求思想进步的团员青年系统学习党的知识和党员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党课培训班的纪律和考核工作,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一、培训班总体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态度端正,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学习。
2、严格考勤,每次学习活动,学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小组长处签到,在听课时,学员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就坐,学生支部工作人员将随时进行抽查。
3、学员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学习期间按时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早退,认真听课、自学,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及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必须向组织委员请假。各小组长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并做好记录。
4、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认真自学,积极思考。
5、积极参加讨论,围绕中心议题事先准备好发言提纲。
6、结业成绩以笔试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项组成。其中一项不及格者,不发结业证书。笔试以闭卷考试为主。平时考核成绩则由平时考勤、听课笔记,讨论发言、组织活动和心得体会五项综合而成。平时考核由各组组长负责,并在《培训班学员鉴定表》中体现。
7、《培训班学员考核表》要认真填写,自我鉴定、小组意见要客观公正。
8、培训期间以小组为单位组织一次有意义的课外活动,并将活动内容及时报告旅游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包括活动的图片资料和文字资料)。
9、培训班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评选优秀学员(评选条件附后),评选比例不得超过20%。
10、以班为单位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交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二、学习纪律
对积极分子培训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政治工作,我们要本着对党和学员负责的精神对待这项工作,要严格考勤制度,从严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取消学员学籍的处理:
(1)、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
(2)、因事缺席三次以上者;
(3)、党校结业考试不合格者;
(4)、违反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三、考试纪律
党课结业考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培训教程上内容、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十七大报告。考试纪律与平时课程纪律一样。此外,只要出现考试作弊,取消党课资格和以后上党课和发展资格。
四、积极分子确定
凡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结业考试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75分以上),然后才考虑以后的组织发展问题。凡是成绩达不到良好要求者,自愿参加下一次党课结业考试或学院组织的党的知识考试。否则,党员发展不予以考虑。
五、旅游学院党校优秀学员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评选条件
1、学习认真,态度端正,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上、工作等各个方面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所在小组、所在班级师生一致好评。
2、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分党校各项纪律,培训期间无迟到、早退、请假等其他违纪现象(即全勤)。
3、上课时专心听讲,讨论时积极发言,能理论联系实际撰写好一篇心得体会,积极带头参加有关活动。
4、结业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
(二)评选程序及其他
1、经个人自荐、各小组民主评议推荐提出建议人员名单,报党校审核、批准。
2、优秀学员按所在小组总人数的20%评选(各小组评选优秀学员的总数按小组总人数的20%,然后取整。如第二小组总人数为45人,优秀学员名额为49×20%=9.8人,取9人)。
3、由校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