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旅游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    点击量:   发布时间: 2023-11-23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有关2023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我院决定对21级民族旅游专业、22级旅游管理专业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1日, 旅游学院会议室(盛乐)

二、考核程序

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登记”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考核前1周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科研及学术活动、获奖等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后,导师在系统中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提交至所属学位点。

学位点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项材料,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意见。

学位点将《2023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导出打印后报至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并经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秘书于12月14日之前统一报至研究生处。

三、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学院做出处理意见并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