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系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作者:    点击量:   发布时间: 2020-06-12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旅游学院酒店管理系专业培养工作实际,现制订旅游学院酒店管理系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转入旅游学院酒店系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条件

2018级、2019级学生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转专业使得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二)入学以来各科成绩不能有四门以上不及格情况;

(三)身心健康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以来受过纪律处分的;

2、不接受教务处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工作原则和要求”规定的;

二、转入比例

酒店管理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比例为我系在2018、2019级本专业在校学生人数的20%。(13人)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

2、拟转专业学生向旅游学院提交学习成绩单,及其他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进行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该生参加转专业考核。

4、如接收人数能够满足申请人数时,则全部予以接收;反之,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选拔考核,择优录取。

四、其它相关规定

1、依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74号)的有关规定,不接受理工科学生和艺术类学生;不接受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学生)。

2、跨学院转专业的,编入下一年级。若编入同一年级,凡一年级未修读的相关专业必修课程和内容,需在第二学年补修。

3、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四、六级外语考试者优先。

旅游学院酒店管理系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