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酒店系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作者:    点击量:   发布时间: 2018-03-12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旅游学院酒店管理系专业培养工作实际,现制订旅游学院酒店管理系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转入旅游学院酒店系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条件

2016级、2017级学生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转专业使得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二)入学以来各科成绩不能有四门以上不及格情况;

(三)身心健康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以来受过纪律处分的;

2、不接受教务处印发“关于开展2016、2017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第六款“其他”之2-8条规定的;

二、转入比例

酒店管理专业接受转入的学生比例为我系在本年级本专业在校学生人数的20%。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

2、拟转专业学生向旅游学院提交学习成绩单,及其他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进行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该生参加转专业考核。

4、如接收人数能够满足申请人数时,则全部予以接收;反之,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选拔考核,择优录取。

四、其它相关规定

1、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四、六级外语考试者优先。